全国政协委员何杰:多措并举解决创投行业“税负重”“融资难”问题

admin 2024-03-04 63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创投基金税收合伙税率

“融资难”和“税负重”一直是困扰创投行业发展的两座“大山”。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创新资本培育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动力。 今年的全国两会即将召开。 全国政协委员、国民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杰一直关注事态发展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协会就风险投资税收和融资问题提交了相关建议。

在创投税收方面,何杰认为,我国创投行业税负较高。 他建议支持深圳前海、河套地区试点,探索创业投资行业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降低风险投资行业整体税负; 在融资方面,何杰建议进一步打通相关政策关口,多措并举吸引资金进入创投行业。

建议降低创投行业整体税负,在深圳前海、河套地区试点。

税负过高的问题一直是整个创投行业面临的痛点。 尽管近十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出台政策回应行业对税负的担忧和诉求,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行业的问题。 发展的税收难题。

何杰指出,以我国创投行业股权(或股票)转让产生的税收为例,合伙基金层面“先分后税”无需缴纳所得税。 其机构合伙人须缴纳25%的所得税,其个人合伙人须缴纳25%的所得税。 个人须缴纳20%(按单一基金计算,但投资损失不能跨年结转,且不能扣除基金运营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导致个人合伙人在存续期间的实际税负基金可能远高于20%)或5%~35%的个人税(按照总体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的,按35%征收)。 企业基金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仍需额外缴纳20%的个人税,实际税负达到40%。 此外,对二级市场减持的风险投资基金也要征收增值税。

与美国创投GP和LP低于20%的税率相比,我国创投行业的实际税负仍然较高。 何杰认为,目前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一是企业基金个人股东“五免三减半”政策覆盖面小。 其次,合伙基金单一基金核算法下的损失不能跨年度扣除。 三是初创企业实际获得投资扣除政策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何杰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减轻行业整体税负。 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扩大现有企业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将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特定区域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伸至前海、河套、深圳等特定区域,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风险投资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所得收益免征增值税。

二是单一基金核算下的合伙基金亏损允许跨年扣除。 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优化财税[2019]8号文件,允许深圳前海、河套地区合伙创业投资企业跨时段扣除单一基金下的投资损失会计方法,从而解决基金运作期间的损益。 不平衡带来的问题是投资者的实际税率高于名义税率。

三是优化创业投资扣除政策适用条件,简化申请流程。 包括优化投资项目要求、延长或取消结转时限、创新工作方式,与税务、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为优惠申请提供一站式服务,有利于管理者操作方便,判断迅速; 此外,一方面,探索简化申请流程,减少管理者需要收集和提交的信息,增加创投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四是实行与投资期限成反比的阶梯税率。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征收管理机制,对深圳前海、河套地区创业投资企业建立与投资期限负挂钩的税率机制。 投资期限越长,税率越低,从而鼓励各类投资人进入风险投资行业,进行长期投资。

建议多措并举,打通政策障碍,吸引资金进入创投市场。

_全国政协委员何杰:多举措破解创投行业“税负重”、“募资难”问题_全国政协委员何杰:多举措破解创投行业“税负重”、“募资难”问题

风险投资作为培育新生产力的重要资金来源,契合科技型企业盈利周期长、失败风险高的特点。 可以为相关企业提供稳定的长期资金,畅通“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然而,风险投资行业目前面临着严重的融资问题。 数据显示,2023年创投行业新募资金规模同比下降15.5%。

何杰在提案中指出,风险投资的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市场化资金筹集困难。 目前风险投资行业的投资者结构以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企业为主,其中国家支持基金占比超过70%。 整个募资市场的来源多元化受到挑战。

其次,LP再投资率极低。 只有少数投资机构的LP再投资率能够达到50%以上,大多数投资机构的LP再投资率极低。 一方面,这是因为行业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不及LP的预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的LP更注重短期利益。

三是外币资金筹集难度特别大。 2023年前三季度,共有77只外币基金完成新一轮募资,同比下降32.5%; 募资规模约1088.70亿元,同比下降56.4%。

四是行业分化加剧,大基金多由国资背景管理人管理。 超过10亿元的人民币基金一半以上由国资背景的管理人管理,超过100亿元的人民币基金全部由国资背景的管理人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何洁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打破企业年金、养老金投资和风险投资市场的政策壁垒。 目前,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主要类型有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信托等。 建议允许业绩优秀的领先创投机构管理部分年金。 同时,在创业投资发达的地区,试点将当地养老基金的一部分委托给创业投资机构管理。

二是加快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市场。 建议适度降低“偿二代”制度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因素; 指导保险资金投资优秀管理者; 完善保险机构长期投资考核标准,延长股权投资考核周期,探索对品种或投资周期实施具体分类考核。

三是鼓励银行理财等市场化资金进入创业投资行业。 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发符合创业投资特点的长期投资产品; 降低通过银行渠道销售风险投资基金的成本; 打造专业投资顾问团队,增强高净值客户对创投行业的了解。

四是拓展多元化资金来源。 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方式鼓励慈善基金、捐赠资金等进入创业投资市场; 通过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家族办公室等参与创业投资市场; 鼓励高校与专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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